据文汇报报道:
开拓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路
伴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以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兴电子商务模式不断激发着产业的活力与潜力,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巨大挑战与机遇: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与影响效应,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实现产业整体升级转型;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互联网经济带来的产业趋同性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独创性与民族独特性面临挑战。
在国家文化强国建设的道路上,嗅觉灵敏、视角前沿的文化创意产业正逐步跳出传统发展的框架束缚,走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创新与传承之路,互联网正成为众多文化创意企业的新战场。
大数据:创意灵感的海洋
我国是传统文化资源大国,有无数的文化宝藏等待被挖掘,信息技术给了我们更多的选择,通过对多种分析模型、算法的运用,我们可以对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和创意灵感进行梳理、分析与整合,让深藏于各类资源中的规律与价值浮出水面,这就是大数据技术在传承文化、促进创新上的作用。
目前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步入大数据时代,开始注重利用互联网获取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通过海量数据的挖掘分析,从用户创新角度增加创意获取和形成的几率。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实体企业如万达、金逸等院线企业已经将用户数据作为其重要的核心资产,而《泰囧》、《致青春》、《中国合伙人》等一批打败欧美大片、引领国内票房排名的国产电影,在电影宣传的各阶段,都注重通过大数据分析来紧贴新时代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从而进行高效率的新媒体营销,可以说大数据是国内影视产业春天来临的重要推手之一。同样,各类网站更是将用户浏览、搜索、点击的各类行为数据作为文化产品创新以及有效服务客户的关键依据,如优酷视频网站已经开始尝试利用Hadoop技术进行海量客户数据的分析,以推出符合目标用户群体的娱乐节目或改善网站布局。
大数据技术通过客户行为分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设计带来了全新的思路。但是过度依赖大数据分析也会影响文化产品的多元性与创新性,一味迎合大数据所传递的流行趋势与消费喜好,而忽略了创意文化产品对文化消费的引领性作用,会导致文化创意有创意无意义,文化产品缺乏持续的竞争力。因此,虽然大数据技术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种全新思维,但文化消费需求往往具有盲目性和从众性的特点,数据运用还需基于更海量也更精准的数据搜集,数据挖掘的模型也需不断验证与改进。
社交网络:文化互动新场所
大多数文化创意企业依赖于群体交流中的创意分享,而互联网所形成的庞大、多层次社交网络容纳着当前社会中数量最多、思维最活跃的年轻人群,是人与人交流互动形成和传播文化创意的最佳场所。巨大数量的转发和评论促进了人们的表达欲望,也增进了思想的交流,可以说,互联网为文化和创新提供了低成本且快速传播的平台。比如网络上广为流行的后舍男孩,借鉴国外网络流传的搞笑视频模式,利用一台电脑、一部摄像头、几件简单的道具创作出了一些网络MV作品,这些作品风靡网络之后,他们将版权卖给了音乐公司,个人和公司都从中获得了丰厚利润。从某种角度来说,创意产业前期可能不需要太多资金投入,创意往往来源于几个人的脑力激荡或思想碰撞,具有成本低、覆盖广的社交网络无疑成为了文化创意产业整条价值链前端创意形成、中端附加值增加、后端产品推广的有效平台。
同时,社交网络还能够与文化实体进行有效结合。例如法国社交网络今年3月举办博物馆周期间,全世界的博物馆爱好者都可以通过Twitter传递他们对艺术、文化、科学的热情。主办方每天会推出不同主题的博物馆活动,如幕后的博物馆、博物馆知识测试等,每个主题拥有一个主题标签,便于参与者查找和分享。活动开始前两周已有50多座法国博物馆和上百座欧洲博物馆加入到此项活动中。社交网络为博物馆爱好者提供了便捷和信息公开的互动平台,成功地将文化创意互动从单一的实体创意园转战至更加开放便捷、性价比更高、渠道更广的虚拟网络中。
文化创意产业需要集聚,一直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园是最普遍的形式,但是数据统计显示超过70%以上的园区处于亏损状态,真正盈利的不超过10%,而这些园区中,真正称得上是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园区不超过5%。相对现在不少文化创意园区商业地产的运作方式,互联网平台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同时互动交流的门槛更低,男女老少能够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在互联网上以非常低的成本进行观点互动和文化讨论。
网络众筹平台:获取大众融资的福地
互联网不仅通过大数据及社交网络为文化创意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创意的发生器和扩音器,更为文化产品的融资提供了符合其特点的有效平台。众筹融资是指通过团购+预购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它有利于集中市场上的闲散游资,支持较难获得传统渠道融资的创意项目、原创设计产品生产等。今年3月,文化部、央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要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而网络众筹平台恰好符合这一要求,其原因有二:文化产品往往具有明显的群体特性,同一群体对自己的文化印记拥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得到充分展示的文化创意项目在众筹平台上能够获得目标群体的追捧与支持,例如众筹网上的摇滚音乐节筹资项目、电商人社群创意T恤众筹项目等;其二,文化创意活动是以文化传播为核心的活动,强调文化消费者的参与,在网络众筹平台的筹资活动本身就是展示创意项目、传播文化的过程,在项目融资到位启动之前,就已经提前产生引领文化、传播文化的作用,文化消费者通过投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提升了参与感,增加了消费满足感和文化认同感。
实际上,网络平台最难以比拟的优势在于为更多小本经营创作人的文化产品提供了全方位的展示空间,降低了投资者了解其文化产品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众对文化产品的投资可能性。以成立于2009年的创意项目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为例,全球已经有224个国家的用户在此平台上支持了心仪的项目,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Kickstarter众筹平台为电影、音乐专辑等项目融资,官网称目前已经有169万多人支持过一个以上的项目,还有近2万人支持过50个以上的项目。
此外,众筹平台往往还兼具信息发布和宣传的综合功能。目前,众筹平台刚刚起步,仍然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它对文化创新产品的推动作用将得到充分的显现。
新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对物质资源依赖度并不高,但却高度依赖文化的创新意识,对文化创造力和创新人才有更迫切的需求。因此,我国应积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松的社会环境,鼓励文化生活的多元化;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借助互联网的黏合作用有效进行跨界合作和培育文化新业态,这也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努力,并肩探索接地气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网络经济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跨界融合发展。
(作者为管理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市晨光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