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报道:
评论:我国文化产品与消费者相互没有尊重
物质逐渐富足的中国,精神文化需求增速飞涨,整个文化消费市场扩张迅猛。一部电影票房上亿元越来越容易,荧屏上各种娱乐节目热度不减……我们正进入到一个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文化消费意识越来越强的时代。
但是,产品的量大、场面的火爆,并不代表文化消费真正走向了繁荣。一定程度上讲,当前我国文化消费的整体环境仍然偏弱,有待全方位改善。一个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整个文化消费市场,不管是产品供给者还是消费者,都缺乏一种尊重的意识。之所以说没有尊重,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其一,我们的文化产品不够尊重消费者。
在国外,文化产品从始至终都在围着消费者转,绝对不会忽视消费者这个核心而只靠宣传噱头打天下。一部电影上映一周,各种消费者调查数据就会出炉,根据年龄、阶层、文化圈等不同受众群体区分的反馈信息,对于电影品质的提高和市场的拓展都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一些电视剧或电影续集,会根据粉丝们的反馈来确定后续剧情发展,这种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产品供给模式,才能够造就好产品不断涌现、优胜劣汰的良性文化消费市场。
而在我国,影视剧严重趋同化的背后,是产品生产者对消费者的忽略,是急功近利模仿式的粗制滥造。一些动漫产品,其初衷甚至不是为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而是为了获取政策补贴。这种畸形的模式,已经完全背离了文化市场上消费这样一个核心。
在图书市场上,死书扎堆的情况由来已久。一些图书从印刷厂直接进了库房,明知是消费者不欢迎的书,出版商居然乐此不疲。很多图书是通过网络资源拼凑而成,一个译者一年能翻译数十本不同领域的外国图书,图书的粗制滥造程度令人震惊。在没有尊重消费者的情况下,图书出版量确实在不断增长,但这种畸形的市场能称得上繁荣吗?
其二,反过来从消费者的行为来看,我们的消费市场也不尊重文化产品创造者。
以音乐产品为例。虽然各种音乐作品不断出现并广受欢迎,但在我国的音乐产业环境下,音乐人绝无可能靠卖唱片活下来,这与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的欧美国家迥异。不光是音乐消费者,甚至很多音乐人也都认可网络免费下载这种没有版权保护的音乐消费模式。创造一个好的音乐产品很难,但好作品如果不能得到市场环境的尊重,也就不会获得持久的动力。
电影也是一样。欧美大片上映的当天,各种枪版下载就风行网络;不少国内影片更是当天就能下载到高清版。消费者在评价有些影视作品不错的同时,并没有真正给予这些出品方支持。消费者下载这些作品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侵权,相关部门在查封一些下载网站时更是触犯众怒。一些权益人在合法维护自我权益时却遭到质疑声一片,如此不尊重合法权益的文化消费环境,如何能激发好作品不断出现?
产品的相互抄袭、粗制滥造,固然能在短期内制造大量文化产品,但消费者早晚会弃之如敝屣。大量盗版下载,固然会使更多人消费到更多文化产品,但其不尊重文化创造者的模式,终归是饮鸩止渴,很难走得长远。
不要忘了,文化产品是精神食粮,唯有精神共鸣才能促进繁荣。生产与消费、产品与消费者间的相互尊重才是走向繁荣兴旺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