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
首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8月18日,首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高峰论坛在北京召
开。与会专家就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和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及融资等问题
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宣布,将组建全国律师维权体系,
以满足文创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
将组建全国律师文创维权体系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文创产业迅猛发展,已成为仅
次於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它涵盖了传媒、广告、动漫、影视、出版、会展、
设计、旅游、互联网及文物艺术品等广阔的领域。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文创产业
也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缺乏法律意识和国际竞争力,亟待法律法规加以引导和
规范。
论坛汇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政府管理部门、文化创意产业协会、300余家文创企业
、100家媒体、银行、投融资公司、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深入探讨中国文
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及法律风险防控,解读最新产业政策,搭建中国文化创意企业
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平台,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会专家学者对北京的文化创意
产业现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文化创意产业新的投融资模式、产权交易模式、
新媒体宣传模式进行案例剖析并提出应对策略,与会专家认为,文创企业的法律风
险防控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期,联盟将派出由专业律师和研究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深入北京市200家文化
创意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的课题预案,同时将回收的数据进行整合并发布
。联盟还将组建全国律师维权体系,对需要在文化创意方面进行维权的单位给与专
业支持。
多数文化创意企业疏於法律风险防控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尚处於起步阶段,市场不成熟、需求不稳定、产业链尚未形
成的风险,影响创意项目的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投资成功率。
此外,文化创意产业公司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一些大型
文化创意公司拿走了文化创意产业大部分的收益,处於长尾部分的中小微文化创意
公司却收益惨淡。经验、资金、资源的缺位,都延缓了创业者成长的脚步,创业项
目功败垂成的案例比比皆是。
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守亮表示,在对近1000家文化创意公司进行系统分析
后发现,80%的文化创意公司成立两年就会出现严重风险:陷於困境或倒闭﹔80%的
文化创意公司如果重视风险管理就可以避免严重风险。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认为文创企业具有变动不拘的特点,在
网络时代,人们对创意的再现途径越来越多,需要法律来规制。有些可能需要制定
新的法律。在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我们需要通过对文创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来
保护企业,进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国际法学会文创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韩赤风表示,随着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国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去将是一种必然
的趋势。当中国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国门时,它们会面临一系列法律问题,而法律风
险防控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例如:如何保护我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当我们
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在海外又应该如何有效维权?应如何防控海外知
识产权法律风险?这些问题是所有要走出去的中国文化创意企业必须面对而且不可
回避的问题。
现代文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针对新形势文化创意产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中国传媒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副教授
张鸿霞提出了七点法律防控对策:建立全面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和流程﹔法律风险
管理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法律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法
律风险管理全员参与、全过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量化和
信息化﹔法律风险管理团队化、专业化。
北京市国际法学会文化创意产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外交学院法律系教授许军珂针
对网络文化产业纠纷的法律防控问题提出了快捷解决方式,即在线争议解决机制
(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综合使用电子邮件通信、流媒
体、网站等网上解决平台以及其他信息技术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主要包括在线仲
裁、在线调解和在线谈判等方式。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具有不受地域的限制、低成本
高效率、技术保障秘密、自治而灵活等优点。
此外,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提出标本兼治旨在管理风险的文化创意产业新形势下
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即安博创新型法律服务新模式和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盟聚
合创业模式。从而为文化创意产业搭起一个产业服务链条。将文化创意行业里的创
业者群体聚合起来,帮助创业者跨过成长瓶颈,解决资金、资源、经验、技术等一
系列难题。
昨天的竞争靠成本﹔今天的竞争靠技术﹔明天的竞争靠风险管理,谁少犯错误,谁
不犯大错误,谁就有竞争力。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片蓝海,重视
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够在更高层面上,认识、肯定和推进文化创意产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