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立项的国家标准《规范》,前身是2016年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编制该项国家标准是对原有行业标准的进一步调整提升,旨在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建章立制,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拟明确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各项基本要求,如旅行社应选择符合老年旅游者身体条件、适宜老年旅游者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活动,不应安排高风险或高强度的旅游项目;行程的安排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交通工具方面,乘坐火车应安排座位,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饭店方面,宜选择噪音小、隔音效果好的饭店;导游/领队方面,应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3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领队全程随团服务;餐厅方面,宜选择具有接待老年旅游者经验的餐馆;购物安排方面,如果老年旅游者有购物需求,应选择货真价实、服务质量较高的购物场所;自费项目安排上,旅游产品宜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旅游保险方面,组团社应与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为更多老年旅游者提供保险保障。
据了解,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人,人口老龄化程度达18.7%,而其中绝大部分是健康活力老年人,他们有时间、精力,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对提高生活品质的愿望日益强烈。旅游是老年人重要的休闲方式,老年人逐渐成为旅游消费的“生力军”,对旅行社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