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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再发通知
发布时间:2022/5/19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抗疫决心;紧盯重点关键,严格防控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宣传引导,从严从实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我国防疫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要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疫情防控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通知》明确,各地要因时因势对防控措施不断优化升级,既要防止形成防控“空挡”,又要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的做法。要进一步抓好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防控措施。要进一步抓好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要进一步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疫情防控。加强星级饭店、剧院、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艺术品展览展示单位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要进一步抓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旦出现疫情,涉疫各省(区、市)要立即全面排查滞留游客,会同相关方面妥善处置,防止疫情外溢。各地要运用好旅游防疫热点预报机制,指导相关地区提前谋划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落实,遇有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要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广播、提示牌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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