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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多项纾困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4/13

河北省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委《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细化各项普惠性政策、专项政策,多措并举,确保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河北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恢复振兴。

一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立足于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维护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两个方面,提出了42项政策措施,具体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是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包括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具体措施。

二是针对性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针对餐饮、零售、旅游等几个特殊困难行业,分别提出具体措施。

三是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是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疫情防控措施产生加码的突出问题,强调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八部门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河北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支持文旅行业纾困政策,积极发挥金融赋能作用,推动河北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16项政策措施,具体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文化旅游企业信贷投放,推动文化旅游贷款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减轻文旅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制定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和项目推荐名单,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推送各银行机构共享;设立文旅专项信贷产品,提高文旅企业融资的便利性。

二是拓宽文旅企业融资渠道,包括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增加文化旅游方面项目储备数量,提高储备质量;实施上市挂牌补助,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文旅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实施首发债券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发行费用补助;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对为小微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积极推进供应链融资,支持上游中小微文旅企业以其持有的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

三是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包括搭建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在“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增加“文旅类”板块;设立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成立文旅专项业务部门或文旅支行;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支持文化和旅游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发行文化和旅游联名信用卡、借记卡;建立文旅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发挥金融辅导精准对接、综合服务等作用,逐步扩大金融辅导企业覆盖面。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文旅发展机制,包括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等,分片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文旅项目、企业调研,多层面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文旅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文化和旅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在合理区间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前提下,原则上可免于追究信贷人员合规责任。

三是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九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的措施》,立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行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提出了7项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进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旅行社利用质保金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支持旅行社扩大服务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事项。鼓励省内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三是加大社保支持力度。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旅游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四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按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将“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旅行社。

五是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旅行社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六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办理缓缴。指导经营困难的旅行社按照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金额。

七是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引导旅行社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导游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项目培养计划的导游创建“金牌导游工作室”,加快提升全省导游队伍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四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对接各大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服务文旅企业措施。

针对文旅企业实际融资需求,会同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通知》,根据企业在新建景区、景区改扩建中的资金需求,以及已运营景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短期融资需求等情况,为文旅企业提供项目贷款、营运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小微企业“e抵快贷”等多种融资服务。同时,针对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平台客户,可提供“聚富通”支付清分服务,多样化满足文旅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会同省建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通知》,根据文旅企业经营特点,推出云税贷、善营贷、抵押快贷等信贷产品,优先支持符合建行“善融商务”和“建行生活”两大平台入驻标准的文旅企业准入上架,拓宽销售渠道,在重要节假日联合企业开展满减等促销活动;通过建行特有的住房租赁业务,盘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闲置房产,改造提升后对外出租,并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提供新的资金支持。

会同省农行印发《关于推动特色金融产品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通知》,推出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贷、美丽家园建设贷、县域旅游景区收益权支持贷等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帮助文旅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针对自身收益较低的景区,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区环境整治等项目上所需资金,以PPP项目融资模式推动社会资本方参与旅游景区项目建设;针对景区多样化支付方式需求,研发推出综合收银台产品,为景区提供集聚合支付、二级商户管理、资金清分结算等相关增值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支付结算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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