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
所在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戏曲”+“剧本”,扶持工程让精品走的更远
发布时间:2020/4/23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两则:《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聚焦精品剧本创作,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叠启了2020年艺术戏曲等精品剧目打造的序幕。

      开年至今,戏曲艺术、剧本创作等一直就是公众聚焦热议的话题。京剧综艺以及戏曲题材网剧的热度凸显,让观众看到了戏曲等艺术各方面的延伸性、融合性以及创新性,也使得戏曲等中华优秀传统艺术的传承问题再回视野焦点。

      17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的相继发布,让2020年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有序上台演出的各地剧团看到了一条静下心来专注传承、聚力创作的“新思路”。

100名家“一带二” 濒危剧种获优先

      据了解,中国戏曲剧种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各民族地区戏曲剧种约有三百六十多种,传统剧目数以万计。除京剧、昆曲、粤剧、淮剧、川剧、秦腔、沪剧、晋剧、汉剧、河北梆子、河南越调、湘剧、湖南花鼓戏等为人熟知的剧种剧目外,还有很多经典地方戏曲技艺濒临失传。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此次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名京剧、昆曲、地方戏表演艺术家,采用“一带二”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位艺术家向2名学生传授2出经典折子戏,学生由艺术家择选。

      文化和旅游部将资助“名家传戏”项目每位表演艺术家授课劳务费3万元(税前);资助名家传戏学生(2名)每人培训费2万元。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将授课劳务费拨付表演艺术家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负责为学生管理和使用培训费,支出传授剧目汇报演出所需有关费用。

      扶持工作还为濒危剧种开设“快车道”。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将鼓励濒危剧种以及武生、武旦、武净和丑行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仅有一个国办团体支撑的戏曲剧种所属院团(“天下第一团”)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各剧种表演艺术家传授能突出体现本剧种剧目特色和濒临失传的传统经典折子戏。

      此外,2020年开始,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将共同实施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名家传曲”“昆曲折子戏录制”和“地方戏曲剧种资料数字化影像化保存”项目自本年度开始不再实施。

“大戏”“微剧”资助不断 扶贫、抗疫引焦点

      无论是戏曲的唱念做打,还是话剧的幕幕情节,台上声情并茂的艺术展现,脱离不了台下经典剧本的创作。一个好的剧本,能传递一个时代的精神价值。聚力剧本创作,才能为精品发展延续更强的生命力。

      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计划扶持12个戏曲(含京剧、昆曲、地方戏)、话剧、儿童剧新创大戏剧本和10个新创戏曲微型短剧剧本。申报大戏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90分钟以上;戏曲微型短剧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戏曲微型短剧须为扶贫或防疫抗疫内容的现实题材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资助标准为每个大戏剧本30万元(税前),每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9万元(税前)。资助经费由文化和旅游部代扣代缴税款后,分两次拨付作者个人账户:签订资助协议后拨付总额的2/3,剧本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1/3。

      随着近几年作品版权保护的加强,《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申报剧本须为完整的新创作剧本,不含根据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如由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等作品改编而来,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如原作仍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须附上原作者或原作版权拥有人授权文件。

传统戏曲演出

通知原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

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中国戏曲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戏曲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0年继续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开展“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在全国不同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教学机构、研究院(所)范围内,面向京剧、昆曲和地方戏,全面开展“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名京剧、昆曲、地方戏表演艺术家,采用“一带二”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位艺术家向2名学生传授2出经典折子戏,学生由艺术家择选。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可报送5名表演艺术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可报送1名表演艺术家;国家京剧院可报送6名表演艺术家;中国戏曲学院可报送4名表演艺术家;中央戏剧学院可报送1名表演艺术家。剧种门类可由报送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申报情况自行确定。

(三)鼓励未入选过往届“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扶持名单的京剧、昆曲、地方戏表演艺术家申报,已入选过往届“名家传戏”项目的学生不再参与申报。鼓励濒危剧种以及武生、武旦、武净和丑行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仅有一个国办团体支撑的戏曲剧种所属院团(“天下第一团”)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各剧种表演艺术家传授能突出体现本剧种剧目特色和濒临失传的传统经典折子戏。入选名单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论证、遴选和公示后确定。

(四)文化和旅游部将资助“名家传戏”项目每位表演艺术家授课劳务费3万元(税前);资助名家传戏学生(2名)每人培训费2万元。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将授课劳务费拨付表演艺术家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负责为学生管理和使用培训费,支出传授剧目汇报演出所需有关费用。授课工作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录制汇报演出光盘。

(五)申报“名家传戏”项目须填写《“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提交艺术家1至2部代表剧目的视频(用U盘或光盘存储)。

2020年开始,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将共同实施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名家传曲”“昆曲折子戏录制”和“地方戏曲剧种资料数字化影像化保存”项目自本年度开始不再实施。请各地做好往年申报项目的结项及总结工作,确保2019年之前的入选项目全部完成。

二、扶持经费

(一)各地入选项目扶持经费统一拨付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由其下拨至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款。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监督项目执行单位专款专用,于次年3月前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提交结项报告。

(三)国家京剧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入选项目扶持经费直接拨付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于次年3月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提交结项报告。

三、申报要求

(一)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使用邮政快递EMS)。

(二)各地申报材料须通过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由其在申报表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国家京剧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盖单位章后直接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标题格式为“申报省份(单位)‘名家传戏’工程申报材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戏剧曲艺处,邮编:100020。

联系人及电话:陈珺,010-59881766。

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4月


传统戏曲演出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艺术院团,中国戏曲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推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舞台剧剧本,文化和旅游部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剧本扶持工程”,扶持优秀剧本创作。2020年计划扶持12个戏曲(含京剧、昆曲、地方戏)、话剧、儿童剧新创大戏剧本和10个新创戏曲微型短剧剧本。该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和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本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戏曲微型短剧须为扶贫或防疫抗疫内容的现实题材。

(二)申报剧本须为完整的新创作剧本,不含根据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如由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等作品改编而来,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如原作仍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须附上原作者或原作版权拥有人授权文件。

(三)申报剧本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必须未曾正式公演,或在已公演剧本基础上做过重大调整,调整篇幅达1/2以上(须说明并附新旧版对比,标注调整修改部分)。

(四)申报大戏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90分钟以上;戏曲微型短剧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限报大戏剧本3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1个,各艺术门类名额可按实际情况自行分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直属艺术院团、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各限报大戏剧本1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1个。同一作者限报剧本1个。

在组织戏曲微型短剧剧本申报的同时,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还将委约一批作者进行创作。委约创作的戏曲微型短剧剧本统一参与评选,不占上述名额。

(二)申报须提交《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份、纸质剧本5份;同时提交申报表及剧本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标题格式为:“申报省份(单位)+作者姓名+艺术门类+剧本名称”)。

(三)作者通过所在地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申报的,申报表加盖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章;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直属艺术院团以及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申报的,申报表加盖以上相关单位公章。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不直接受理作者申报。

(四)作者对所申报剧本须拥有合法著作权。如发生版权纠纷,申报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评审和资助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剧本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扶持剧本名单,并与入选剧本作者签订资助协议。资助标准为每个大戏剧本30万元(税前),每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9万元(税前)。资助经费由文化和旅游部代扣代缴税款后,分两次拨付作者个人账户:签订资助协议后拨付总额的2/3,剧本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1/3。

四、剧本验收及结项

剧本验收工作将于2020年10月进行。剧本正式上演后,作者将视频光盘寄到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艺术司审核通过后,完成最终结项。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材料寄送

为确保邮递安全,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邮寄材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院内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联系人:景向南

电话:010-87930741

邮箱:yksszyszx@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4月8日

      戏曲等艺术皆是时代的记忆,见证着时代的更迭,也传承着时代的精髓。扶持精品,既是对行业工作者的激励,也是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维稳。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Copyright 2019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协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245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