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景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手册
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有关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为进一步精准指导全省旅游景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景区有序开放,河北省旅游协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手册。
一、基本要求
1.成立防控工作小组。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明确各部门及各操作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坚持分区分级原则,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各类旅游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恢复开放前应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受控开放。
3.制定防控应急预案。景区恢复开放前应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景区新冠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4.强化措施落实到位。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做好防护物资配备。根据防疫需要,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
6.做好防疫教育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加强景区安全排查。景区需在开放前对游乐设备、交通设备、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及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进行逐一排查,做好检查维修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危加固,做好安全警示,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8.构建智慧防疫体系。鼓励游客通过APP、OTA、官网等渠道进行网络订票,采用无感支付和无接触支付措施,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9.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员工管理
10.健康管理。景区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登记本,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11.服务管理。员工在为游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正确佩戴口罩,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12.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13.进入景区工作。进入景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14.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15.参加会议。正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尽量采取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浸泡消毒。
16.下班回家。洗手后正确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7.员工住宿。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
18.就餐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
19.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三、游览管理
20.各景区应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21.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低风险区域人员密集文旅场所,日接待量和瞬时接待量不超过正常营业日接待量的50%。重新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载量及瞬时接待量要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22.所有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
23.景区恢复运营开放期间,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24.在景区游客中心门口、购票窗口或景区入口外选择合适地点设立游客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体温后购票”的要求,合理设置进出通道。景区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游客近距离接触。
25.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26.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
27.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28.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29.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30.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31.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32.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33.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
34.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35.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36.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37.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四、环境卫生管理
38.每日营业前后须对出入口、门厅、走廊、电梯、地面、墙壁、停车场、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卫生间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对清洁消毒情况进行公示。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39.加强景区密闭建筑、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等营业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畅。要做到每日开窗自然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40.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41.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防疫期间,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并及时清理垃圾,按照要求统一回收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42.强化景区用车及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乘坐景区车辆须佩戴口罩,使用后,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
五、购物娱乐管理
43.景区的商店卫生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要求;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2次。
44.娱乐场所卫生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要求,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45.落实娱乐场所的自然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
46.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47.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六、餐饮住宿管理
(一)餐饮
48.餐饮场所经营应符合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49.餐饮场所管理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GB37489.1-2019)的要求。
50.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
51.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的食品处理人员,应立即向管理层报告并寻求治疗,立即停止从事任何可能接触食物的工作。
52.餐厅尽量实行送餐及分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53.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必要时使用一次性餐具。
54.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55.厨房保持清洁干燥,保持厨房用具的清洁,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56.食品应从经批准或信誉良好的来源供应,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收货后立即转移到适当的储存区域并做好记录,便于在发生召回或食品事件时追踪产品。
57.疫情期间,建议不碰现宰杀的肉禽类生鲜,建议增加相应的冷冻采购。
58.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食品在冷却、储存、展示、运输和服务的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温度,防止食品中的细菌繁殖到不安全的水平。
59.冷冻食品应适彻底解冻,尽量减少食物中毒细菌和毒素的产生和增长。食物应彻底煮熟,以杀死任何引起食源性疾病的细菌,确保食品安全。
(二)住宿
60.严格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景区内宾馆或酒店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
61.推动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全覆盖,对所有入住游客,要求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发放《健康提示》,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
62.在酒店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宾客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进行复测。游客无感冒、发热、咳嗽、呼吸不畅情况下,方可进入酒店。为入住宾客提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
63.加强酒店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和布草管理。实施每日一消毒规范和制度,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64.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景区酒店或宾客大堂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65.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