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年国家批准建设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双创”模式和经验,有力促进了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会议确定,今年在创业创新基础较好、特色明显、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地方、高校院所和企业再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一二三产业及新兴和传统产业、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包括农民工返乡创业、海外人才来华创业在内的各有侧重、各具优势的创业创新格局,推动“双创”向更高层次和水平迈进。
为此,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双创”发展需要,持续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更好政策环境。
一要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鼓励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实行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三个全集中”。推行商标网上申请和电子营业执照。逐步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
二要以“双创”为抓手,促进国有大企业生产组织、创新模式、人事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深刻变革,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快发布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将鼓励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
三要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等转为创业孵化基地。
四要落实和完善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等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制定鼓励人才自由流动的“柔性引才”政策。加大投融资、就业社保等政策支持,研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从事创投的容错机制,完善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
五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使“双创”向纵深推进。
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确定了首批共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海尔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
《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是区域示范基地要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
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三是企业示范基地要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
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28个)
一、区域示范基地(17个)
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建福州新区、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湖南湘江新区、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园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重庆两江新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4个)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
三、企业示范基地(7个)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