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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新兴文化消费用户付费意愿增强
发布时间:2016/4/14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蓝皮书指出,传统文化消费和新兴文化消费融合发展是现阶段文化消费的又一个结构性特点。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新兴媒体的发展及其和传统媒体的融合。面对不同的消费方式、消费渠道甚至是全新的消费商品和服务,文化消费领域得到极大扩展。以互联网为例可总结出一些新兴文化消费的特点,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文化消费现阶段的特征。

第一,消费群体年轻化。2013年我国移动互联网网民用户规模达6.52亿,年轻人是主要的互联网使用群体。其中,24岁及以下的占31%,25~30岁的占29%,31~35岁的占18%。这种年轻化趋势体现在新兴文化消费的各个领域,主要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视频领域,其主要的消费群体都偏年轻化。

第二,学历偏低。新兴文化消费群体的又一大特征是消费者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的趋势继续发展。我国互联网网民的学历大多集中在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占33%),本科占23%,大专占20%。在我国移动新闻资讯类应用网民中,毕业于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的占31%,而我国移动音乐类应用网民毕业于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的占35%,本科、大专、硕士及以上学历者总计约占总规模的40%,说明新兴文化消费群体的学历整体偏低。

第三,收入偏低。中国互联网用户收入统计显示,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23%,1000~1999元的占10%,2000~2999元的占20%,3000~3999元的占19%。消费群体主要为中低收入者。中国移动视频应用网民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25%,2000~2999元的占24%。中国移动新闻资讯类应用网民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28%,2000~2999元的占25%。中国移动音乐类应用网民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25%,2000~2999元的占24%。

第四,用户付费意愿增强。随着用户付费意识逐渐增强,政府加大对版权的保护力度,付费用户数量逐渐增多。以网络文学为例,中国网络文学用户愿意付费的比例明显提升,达到28.9%。但是实际上付费用户的比例仍然不足10%,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版权保护环境还有待改善。中国网络文学用户可接受的月付费额度也有所提高,尤其是较高额度的月付费用户占比有不同程度的提升。3~10元是用户可接受的主要付费区间,占比接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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