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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树刚部长在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4/14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雒树刚


各位专家,同志们:

        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之际,非常高兴与从事艺术基金工作的专家和各方面同志们做交流。

        国家艺术基金是十八大后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艺引导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文化管理水平具有深远意义。中央高度重视艺术基金的发展,刘云山、刘延东、刘奇葆等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广大文艺工作者对于艺术基金充满期待,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在财政部等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文化部党组的领导下,在以蔡武同志为理事长的理事会的带领下,在各位专家、管理中心和地方文化厅局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一步一个脚印,逐步走向成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来说,在以下几个方面比较突出。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很好地发挥了对艺术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二是按照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要求,逐步建立以章程为核心,以各项制度为配套的,覆盖申报、评审、资助、监督验收等环节的制度体系,按制度办事、管人,为基金良性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努力调动全国艺术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参与基金管理的积极性,聚集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形成了国家级的专家库。四是不断健全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参与的工作体系,引导和开拓了在艺术领域推行基金制、项目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五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打通了项目申报、评审、资助、实施、验收工作的全流程,探索出了中国艺术基金的工作模式。两年来,艺术基金共扶持了1200多个项目,推出了一批优秀作品和人才。可以说,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走出了自己的路子,建立了威信、树立了形象。这个局面,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和心血,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文化部党组,向各有关部门、基金理事会和管理中心以及各地参与有关工作的同志们,向参与初评、复评的各位专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对艺术基金的工作,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今年2月1日,刘延东、刘奇葆同志在《国家艺术基金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艺术事业健康发展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同志批示:“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两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为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望再接再厉,把握导向,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为推动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刘奇葆同志批示:“国家艺术基金在推动艺术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望把握方向、突出重点,为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出更大的力。”中央领导的指示,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激励,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要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站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文艺工作宏观调控的高度增强做好基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推动艺术基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基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建设的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呈现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作品为群众共享,文化创新创造能力不断提升的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党组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治国理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对于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整个文艺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增加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确保艺术基金工作在导向上、政治上不出问题。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贯穿于每个环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要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艺术基金是推动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将其贯穿于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组织评审、管理监督各个环节。要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好对艺术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是要坚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要把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支持那些体现爱国主义主旋律,彰显民族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的艺术作品。要发掘那些有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的艺术家,支持他们创作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作品。

        三是要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资助项目应体现当代艺术发展水平,光有好的主题和题材还不行,还必须是优秀的、有可能成为精品的艺术项目。要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代表国家艺术形象的文艺精品,推动艺术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

        四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制定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要关注那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天职的艺术家;关注那些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主体,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的艺术作品。 

        五是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作为国家以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公益性基金,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资助重点放在那些方向正确、艺术价值高、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有发展潜力但又不能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项目上。

        二、坚决把好质量关口

        国家艺术基金作为艺术发展的“孵化器”和“发动机”,其重要使命就是要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切实把好质量这道关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策划创意好、方案计划好、实施效果好的项目评出来。要把握好四点:

        一是要尊重艺术规律。要按照艺术的发展规律、创作规律、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确定资助项目、资助方式。同时,要合理借鉴国外基金管理经验,努力探索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符合我国实际的基金管理的规律,进一步提高艺术基金运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要遵循效果原则。要以实际效果为导向,着眼于提高作品质量和活动水平,着眼于促进艺术单位、机构发展和艺术家成长,着眼于形成良好的艺术生态,完善评审流程、管理规定。大道至简,重在管用,要避免繁文缛节。

        三是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艺术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要依靠高质量的项目来实现,必须重点支持一流艺术单位、一流艺术家的一流项目。当然,可以向有些亟待扶持的艺术门类、急需支持的薄弱环节倾斜,但不能牺牲质量、降低标准、搞平衡照顾,要体现基金管理的特点和规律,通过选优拔萃,扶优扶强,培育好作品、推出好人才。

        四是要坚持竞争择优。艺术基金确定资助项目最基本的办法是考察项目的竞争力。要综合评判项目的艺术水平、社会影响和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周密细致、可行性强,做到全面比选、好中选优。

        三、牢牢把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是艺术基金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树立权威、提高公信力的根本,要把它作为基本原则,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艺术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全面做到公平公正、信息透明、监督有力。

        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国家、社会,关键在于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一个单位、机构的平稳运行,更需要有原则、有制度、有办法。艺术基金工作要坚持以制度为先、制度为本,不断完善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同时,要加强制度的落实,使基金工作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

        二是要完善工作流程。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形成科学、稳定、严密的工作程序。项目审核要有校验机制,初评、复评要执行严格的回避制度,立项签约前要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效果要有绩效评估和反馈。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管理中心要职责明确、合理分权,形成决策、协调、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辅相成的工作体系。

        三是要推进信息公开。去年我就强调过,信任来自透明,公开也是一种力量。目前,社会对国家艺术基金的评价总体来讲是正面积极的,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申报量提高、立项率降低,可能会导致更激烈的竞争、引发新的矛盾,会出现质疑的声音。谣言止于公开。要提高基金工作的透明度,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常态,让艺术基金在阳光下运行。要定期发布申报报告、评审报告、监督报告和结项验收报告,将来还要发布成果报告,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树立基金的良好形象。

        四是要健全监督机制。要建立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对艺术基金项目评审、结项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绝不出现违规违法现象,也不出现灰色地带。管理中心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纪律要求,使内部监督制度化、程序化,不流于形式。要继续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大第三方监督的权重。要认真受理、妥善处理社会对专家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艺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艺术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必须突出专业性。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评审、监督作用,从规划制定、项目评审到实施监督、结项验收和成果运用,都要认真听取艺术家意见,吸纳艺术家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艺术基金运行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专家既可以作为主创人员参加项目申报,又可以参与到项目评审、监督等环节,可以说,既是艺术基金的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又是参与基金运作的管理主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专家是艺术基金发展的关键多数。以专家大会的形式召开国家艺术基金年度工作会议,也正说明了专家工作对艺术基金的重要性。

        对于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专家遴选。要坚持品德和专业性并重的原则,遴选思想素质好、艺术造诣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协助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做好推荐工作。管理中心要统一专家遴选标准,及时补充完善专家库。二是专家培训。要把评审范围、原则、程序、要求和纪律向专家讲清楚、说明白,帮助专家正确理解艺术基金,吃透精神,掌握要领。三是管理和服务。既要善待专家,进一步完善评审系统,为专家评审提供便利,做好后勤服务;又要善管专家,完善管理制度,对专家评审过程要有记载,可倒查、可追溯;对专家评审结果要有分析,对偏离值过大的要有纠偏机制。四是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参加艺术基金工作的专家,既是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又有直接考察评估项目的经验。管理中心要紧紧依靠专家,注意听取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质量。

        对于被抽取的初评、复评专家而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做好准备。管理中心制定了专门的评审指南,专家在评审前要认真研读,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认真评审。专家评得好不好、准不准,直接决定了基金工作的质量。要把握好方向性要求和艺术规律之间的关系,认真考察申报主体的能力水平和申报项目的质量及实施的可行性,提出评选意见,选好项目、选对项目。三是加强自律。面对国家、社会、人民和艺术家的期望,必须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参评项目,自觉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无私。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我就讲这几点。有句古诗写到“等闲识得东风面,姹紫嫣红总是春。”做好国家艺术基金工作,促进文艺繁荣发展,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文艺百花园更加绚丽多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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