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近日发布《关于申报2017年重点活动承办地的通知》,旨在通过建立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申报承办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切实发挥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带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强化文化主管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能。
为加强统筹协调,做好2017年重点活动安排,现将我司2017年重点活动公布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一、2017年重点活动(具体内容见下方简介)
1. 中国图书馆年会
2. 中国文化馆年会
3. “永远的辉煌”——第十九届中国老年合唱节
4. 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
二、申报要求
凡具备举办以上活动条件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地市级人民政府均可申报;每个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项活动;
各地申报活动需经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同意并统一报送,每省(区、市)申报的活动不得超过2项。
请各文化厅(局)接此通知后尽快通知本省相关地市进行申报,并于5月3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公共文化司办公室。公共司将根据申报情况举行论证会选定活动承办地。
联系人:钟华、赵觉驯
电 话:010-59881737、59881736
传 真:010-59881776
邮 箱:ggsbgs903@163.com
特此通知。
公共文化司2017年公共文化示范性活动简介活动一:中国图书馆年会1活动简介文化部主办,中国图书馆学会和举办城市承办,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管理者、馆员、学者和相关企业参加,分为学术会议和展览会两大板块。中国图书馆学会牵头负责学术会议,举办城市负责组织开、闭幕活动和展览会。2举办时间2017年下半年3活动规模2000人4活动经费按照惯例,文化部补贴40万元。5申报要求1.具备举行大型展会的条件和经验;2.展馆面积10000平米以上。活动二:中国文化馆年会1活动简介文化部主办,中国文化馆协会和举办城市承办,全国各级文化馆管理者、馆员、学者和相关企业参加,分为工作会议、学术会议和展览会三大板块。文化部负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中国文化馆协会牵头负责学术会议,举办城市负责组织开、闭幕活动和展览会。2举办时间2017年下半年3活动规模2000人4活动经费按照惯例,文化部补贴40万元。5申报要求1.具备举行大型展会的条件和经验;2.展馆面积15000平米以上。活动三:“永远的辉煌”—第十九届中国老年合唱节1活动简介各省(区、市)选拔推荐2支优秀的老年合唱团,全国共计60余支老年合唱队参加。合唱期间组织展演、三进、培训、讲座等系列活动。2举办时间2017年9或10月3活动规模3000人4活动经费按照惯例,文化部补贴100万元。5申报要求具备符合大型合唱展演要求的剧场,满足3000人接待要求的宾馆。活动四: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1活动简介各省(区、市)选拔推荐1支优秀的少年儿童合唱团,全国共计40余支少儿合唱团队参加合唱展演等活动。2活动时间2017年7月或8月3活动规模1500人4活动经费按照惯例,文化部补贴100万元。5申报要求
具备符合大型合唱展演要求的剧场,满足1500人接待要求的宾馆。
温馨提示:
地方政府与文化部门承办年度公共文化重点活动,既可以获得国家财政支持,又可以通过与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的交流研讨,开阔文化视野,创新管理措施,促使本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更上一层楼。年度重点活动中的文艺展演和文化展览活动,既可以营造浓厚的文化娱乐氛围,丰富当地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可以通过比赛、培训、讲座等途径,提高本地文化演出团体的整体水平。此外,通过承办年度公共文化重点活动,还可以扩大政府及文化部门的知名度,起到很好的对外宣传作用。因此,积极申报和承办年度公共文化重点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