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支持 多个部门协力
——“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转型提质升级
对于中国文化产业而言,即将收官的“十二五”是一个关键时期,面临多重考验和压力。一方面,就其自身发展要求来看,文化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必须从以投资为主要拉动的追求速度、粗放式增长阶段,进入以创新为动力的高效、集约式的新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产业既面临着适应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的考验,又有与整个经济体系之间进行深度互动的压力。
面对这些考验和压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文化纳入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的相继提出,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宏观背景和战略支点。在党中央的全面部署下,在各政府部门的协调合作下,中国文化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开启了转型提质升级的大幕,在产业发展的多个层面形成了突破,不论是产业规模还是产业定位都已进入新的层面,深度融入整个经济体系,从经济发展的“受益者”开始转变成为重要的“推动者”,必将为“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发挥重要作用。
文化产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有望顺利实现。11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4年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39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3.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3.76%,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核算数据表明,文化及相关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2011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2.85%。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增速明显,且始终高于同期GDP增速,随着“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能量的进一步释放和加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在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的目标有望顺利实现。
文化产业深度融入经济体系,以融合发展为手段推动结构性调整的产业定位已经形成。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其发展之初就获得了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扶持,从某种程度上说,其一直是经济发展的“受益者”。但随着文化产业规模的增加,特别是2012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发布之后,文化产业带动和关联效应日益突出,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日益明显,不仅表现为跨界融合的新兴业态不断出现,如互联网+影视、游戏、动漫等,也表现出了对传统产业特别是制造业较强的改造和提升能力。随着这种融合发展态势的日渐突出,以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标志,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文化产业已经被正式定位为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多部门协调合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体系化程度不断加深。“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顺势而为、精准发力,多部委协同合作,共同推出了多项与文化产业有关的重大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渐趋完善,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已经形成。这些与文化产业有关的政策不再仅仅由文化部门一家推出,而是由财政、商务、税务、海关等多个部门联合推出,如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另一方面,在很多综合性以及层级更高的政策中也出现了大量与文化有关的内容,比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消费发展、推动供给侧改革等当中都有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内容。这也正是“深度融入”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具体体现。此外,“十二五”期间,业界呼吁多年的《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开始进入多部门协调合作的立法调研阶段。
文化产业主体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日渐成熟。“十二五”时期,国有文化企业改制改革进一步加深,出现了一批上市文化传媒企业;另一方面,以成立文资办的形式,探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及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值增值。此外,“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以其符合经济发展大方向的特质吸引了大量业外资本的进入,来自互联网、地产等领域的大量资本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成立了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集团。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大量创意、创业型小微文化企业成立,一批创意、创业型小微文化企业崭露头角。
“十二五”时期,为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关政府部门推出了多项重要政策,银行系统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授信额度,为此,银行等金融部门还进行了大量的业务创新。另一方面,以文化企业的购并等为主要标志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也逐渐成型,正在逐步缓解文化企业资金短缺的难题。
探索建立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都以投资为主要驱动力,文化消费的规模和文化产业的规模并不相称,缺口巨大。“十二五”时期,随着文化产业规模的扩大,这一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出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通过在东中西部选取不同的试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在获得翔实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以减少、下放审批事项为主要手段的政府职能转变,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突破口。在此基础上,提升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水平就成为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之后,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主要手段。比如,文化部联合其他部委,利用社会力量,以文化产业的不同门类为基础,实施举办研修班、培训班、人才扶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人才培训计划;此外,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成,也进一步提升了文化产业项目的公共服务水平。
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破题。“十二五”时期,以符合我国特色、因地制宜利用地方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为主要特点的特色文化产业开始发展,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此后,各地特别是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也都推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开始启动。
文化产业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开始形成。“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批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开始实施,为文化产业的区域联动发展格局提供了基础。例如,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在我国西部藏、羌、彝少数民族聚居的7个省区,规划了一条以地理上的环形走廊区域、文化上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为基础的文化产业走廊,为突破既有的行政区划对于产业联动发展的制约、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开辟了一条全新的实践路径。
回首“十二五”,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沿着这样一条正确的发展路径,文化产业能够也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