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9日召开的文化部2015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介绍,2015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开展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从东、中、西部选择典型地区,采取不同的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进行政策试点,最终达到较好的试点效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文化消费工作,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扩大文化消费”列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四项任务之一。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工作任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也将文化服务列为重点发展的消费领域。
现场吴江波介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可行性研究分析,2015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开展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从东、中、西部选择典型地区,采取不同的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进行政策试点。
此次东部试点政策主要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利用国家文化消费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消费信息化、集成化,线下发行“文化消费专属信用卡”,通过信用卡积分、打折等方式引导居民文化消费。
中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激励政策,通过激励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消费评价获得积分奖励,再以所获得的积分用于自主文化消费,既提升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又可以刺激自主文化消费。此次中部试点选择了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两个试点地区。
西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税费)补贴政策,通过对居民文化消费支出中实际纳税(费)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降低文化产品价格,拉动文化消费。
吴江波表示,由于试点项目为初次实施,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总体来看,试点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持续的调整和完善中,最终达到较好的试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