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被誉为国家文化产业的“政策年”,这些政策出台各有侧重,有扶持小微文化企业的,有促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还有推进特色文化产业的......推选出了十大重磅政策,为2015年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年2月28日
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4年的工作要点,将启动实施80多项改革任务,大体有三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的改革任务,包括基本完成省级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整合,依法减少和规范文化行政审批,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等。二是稳妥推进的试点任务,包括传媒企业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试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等。三是研究制定的政策文件,包括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指标体系,出台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促进电影发展的经济政策,以及扶持地方戏曲发展、实体书店发展政策等。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
发文机构:文化部 财政部
发布时间:2014年3月5日
(一)发展重点领域
1. 文化旅游
2. 演艺娱乐
3. 工艺美术
4. 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
(二)优化空间布局
1. 构建核心区域
2、 完善梯度布局
(三)加强文化产品生产
1. 推动骨干企业和园区基地发展
2. 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机构)
3. 培育知名文化品牌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4年3月14日
发文字号:国发【2014】10号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
重点任务
1、塑造制造业新优势
2、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3、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4、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
5、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
6、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7、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7日
发文字号:国发【2014】13号
1、明确支持重点: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内容创新力度、支持文化企业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等;
2、加大财税支持。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等;
3、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支持重点企业扩展融资方式等;
4、完善服务保障。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等。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发文机构:文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7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4】14号
《意见》吸纳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突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
八大亮点
1、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
2、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3、加大财政对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
4、推进文化金融在重点领域的实施。
5、重视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6、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
7、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
8、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6日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4】15号
《通知》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两个文件,主要涉及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支持政策。
主要内容
一是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社保接续、人员分流安置等多方面优惠政策,特别是保留了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减,确保转制规范到位的文化企业轻装上阵,早改革、多受益、快发展。
二是调整和增加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强调国有文化企业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试点和股权激励试点。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强调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有线数字电视增值税免税政策重新明确再延长3年,新增对农村有线电视、城市电影放映等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划拨土地转增国有资本的程序和方式,鼓励利用划拨存量土地兴办文化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支持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将中央出版单位京外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等,切实增强政策针对性实效性。
《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发文字号:财教【2014】56号
重点任务
1、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2、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3、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4、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6、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
7、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
8、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机构:文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9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4】27号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17条具体政策内容。文件的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支持范围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到第六部分从五个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大亮点
1、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的含义。
2、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培育。
3、在文化市场审批与监管工作中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4、支持各种类型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
5、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人才培养。
6、明确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7、明确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工作。
8、明确提出加大财税支持。
9、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公共服务。
10、发挥好部门协作机制作用。
《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构:文化部 财政部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6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4】28号
《意见》要求,加大财政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支持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主要任务
1、发展重点领域
2、发展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
3、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4、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
5、健全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
6、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创意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助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文化部、财政部于2014年联合启动了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主办方将通过人才扶持、培训交流及搭建平台等多样化方式,支持200名左右优秀青年创意设计人才进入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对进入人才库的创意人才,文化部将给予荣誉证书和研讨机会,向社会重点宣传推介,联合基金、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等机构以及龙头企业开展创业帮扶。
2015年上半年(6月)
国家新出台的十大文化产业政策(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197号)要求,现将《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化部办公厅
2015年5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展览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我国展览业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市场化程度发展迟缓,存在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展览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督查和总结工作,共同抓好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5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重要地位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质量智库缺乏,提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够多,参与决策咨询缺乏制度性安排,智库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资源配置不够科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亟待创新,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缺乏。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2015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二)加强示范引导。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加强协调推进。科技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各地要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
文化部提出以文化先行方式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打造,通过文化经贸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
围绕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构想,通过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加强影视、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工业制造、建筑设计、文化体育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打通文化壁垒,增强国家文化传播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充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规划,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速文化贸易往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增进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理解和团结,加强国际交流和互信;最终实现产业带各地、各国家互利共赢、和平稳定、繁荣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
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制定本规划。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
2015年1月30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创业兴业、释放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支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云计算,打造信息产业新业态,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到2017年,我国云计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降低创业门槛、服务民生、培育新业态、探索电子政务建设新模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云计算数据中心区域布局初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加安全可靠。到2020年,云计算成为我国信息化重要形态和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支撑。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5月4日
文化部印发了国家文化创新研究
中心管理办法(暂行)
文化部印发了《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强和规划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依托单位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
2、依托单位科研能力较强,能为研究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人员编制等条件保障。
3、科研用房相对集中,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办公设备,充分满足科研运行需求。
4、围绕文化发展需求,具备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有合理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定位,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5、已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有数量充足的专兼职科研人员,能够承担国家有关文化创新及文化发展研究任务,自主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
文化部
2015年1月16日
(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专家顾问团)
201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