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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文化遗产保护81.1亿元 三大举措促非遗对接市场
发布时间:2015/11/18

据了解,在国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安排补助资金74.5亿元。

一是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的文物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排除重大文物险情;

二是安排大遗址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明清海防、茶马古道、蜀道等大遗址保护项目的前期保护规划编制、考古勘探和文物本体保护等;

三是安排抗战文物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台儿庄大战旧址、永安抗战旧址群、保卫中国同盟总部旧址等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和三防保护项目;

四是安排“一带一路”文物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大运河、丝绸之路和太湖古航道等“一带一路”沿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维修、考古发掘和展示项目;

五是安排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景迈古茶园、大水井古建筑群和江村古建筑群等全国重点保护单位传统村落的陈列展示、保护规划编制和三防保护项目等。

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方面,安排补助资金6.64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等。

而在2014年,2014年中央财政实际下达文化遗产保护资金88.43亿元,比2013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4.35%。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古籍保护计划及古籍整理出版三个领域。

一是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81.3亿元,用于2299个文物保护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2014年重点支持对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世界文化遗产,蜀道、元中都、茶马古道等大遗址,鸡鸣驿城、扎什伦布寺、井冈山革命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以及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等。

二是安排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63亿元,支持75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1735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

三是安排资金0.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古籍保护计划及古籍整理出版等。

可以看出,相比2014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数额上有所下降。国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资金下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资金略有增长,而国家古籍保护计划及古籍整理出版则取消。

文化部三大举措促进非遗与市场对接

日前,在文化部2015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介绍了文化部为了促进非遗与市场对接所提出的三大举措。

一个是鼓励对传统工艺、手工艺有兴趣的企业和高校到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里设工作室。目前,我国有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民族地区占了10个左右。生态区最大的特点是代表性非遗的项目比较集中,形式和内容生存状况比较良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部将按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公司和院校给予相应的支持。

第二,委托企业、高校开展传承人的研习。研习针对的是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从业者和传承人,他们到一些高等院校或者企事业单位,和设计师、专家有一个相互对话、相互交流的机会,共同研究一些传承中的技术和瓶颈的问题。

第三,鼓励企业和高校申请设立文化部重点文化实验室,重点解决非遗保护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文化部将在政策上给予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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